Q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如何計算?
A1:1.學期平均成績公式如下:(單科成績 X 單科學分數) 加總 ÷ 總學分數。
2.在學期內修讀之課程,不論及不及格,皆會併入學期平均之計算。
3.停修、抵免及考核方式為通過/不通過之科目不計入學期平均,但在歷年成績單上會有註記。
4.計算方法詳請參閱【臺北醫學大學學則】第廿六條。
Q2:各類排名如何計算?
A2:1.對象:大學部及學士後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計算=(單科成績 X 單科學分數) 加總÷ 總學分數。
課程不論及格與否,皆併入計算。惟停修、抵免、免修及考核方式為通過/不通過之科目不列入學業平均成績計算。
3.成績排名共有以下四個類別:
類別 |
排名資格 |
計算方式 |
排名學期 |
學期 |
當學期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學分數達9學分者 |
當學期修習課程平均成績(不含暑修) 加總 ÷ 總學分數 |
第1、2學期 |
學年 |
當學年度第1、2學期在學期間修習課程學分數皆達9學分者,且排名當學年度第1、2學期之在學年級相同 |
當學年修習課程平均成績(不含暑修) 加總 ÷ 總學分數 |
第2學期 |
歷年 |
當學期在學學生 |
於在學期間修習所有課程(含暑修)平均成績 加總 ÷ 總學分數 |
第1、2學期 |
畢業 |
當學年度畢業生 |
於在學期間修習所有課程(含暑修)平均成績 加總 ÷ 總學分數 |
第2學期 |
4.各類排名於本校行事曆次學期開學日第二週始進行計算,當週週四起,學生可至教務資訊系統、學生學習系統查詢,惟畢業生僅能於學生學習系統查詢;學生可於公告後至自動繳費機列印具排名資訊成績單。
Q3:校內或校際暑修成績如何計算?
A3:列入畢業成績,不列入學期及學年平均成績。
Q4:畢業成績如何計算?
A4:畢業平均成績以各學期(含暑修)修習學分數總和除成績積分總和為畢業成績。
Q5:夏季學院各科成績如何評定?
A5:例如:103年夏季學院課程結束,於次學期期末成績輸入成績,課務組103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加選夏季學院課程,註冊組於學期末教務系統輸入成績。詳修習課程作業程序。
Q6:我對自己的成績有疑慮,如何處理?
A6:經自我評定認為有複查考卷或核對計分必要時,於本校規定時程辦理第一學期為當學年度1月31日前;第二學期為 7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須填寫「臺北醫學大學學生複查成績申請表」送至註冊組受理,經授課老師簽准同意後,始得複查。表單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經同意緩繳之成績已逾上述期限,學生得依教師送出該科成績日後七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查。
Q7:期末考試請假之成績計算方式?
A7:學期總成績計算時,依本校考試請假及補考成績計算辦法規定,喪假、公假、產假以實際分數計算,病假補考成績如超過75分以75分計算,事假補考成績如超過60分以60分計算(碩、博士生修習研究所課程則以70分計算)。
Q8:延畢生有無1/2之虞?
A8:學期修習科目(含選修之體育、軍訓)在八學分(含)以內者,不適用1/2、2/3退學之規定。
請參閱【臺北醫學大學學則】第卅條。
Q9:大學部學生修研究所的課程算入畢業學分嗎?
A9:大學部學生選修研究所課程之學分及分數列入當學期學業成績及畢業學業成績計算。
但不計入畢業學分。
Q10:研究生修大學部的課程算入畢業學分嗎?
A10:研究生修習大學部開設之課程,於歷年成績表呈現補修,不列入當學期學業成績及畢業學業成績計算,且不計入畢業學分。
Q11:英文歷年成績GPA算法?
A11:本校目前採用的標準為Overall GPA,修業期間學業成績全部加總計算,申請英文成績單上會顯示GPA成績。
GPA=(學分 × 點數)的總和 / 總學分
GPA與百分制對照表:
Item |
Undergraduate Program |
Master and Ph.D. Program |
4(A) |
80 - 100 |
80 - 100 |
3(B) |
70 - 79 |
70 - 79 |
2(C) |
60 - 69 |
BELOW 70 |
1(D) |
BELOW 60 |
-- |
Passing score |
60 |
70 |
Q12:休學期間成績可計算嗎?
A12:本校學則第45條規定,在休學學期內已有之所有成績概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