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位 服 歸 還 程 序 說 明
1、在校生請於當年度畢業典禮後至同年7月15日前至保管組辦理還服手續(遇例假日或學校暑假星期三不上班順延一天);逾期限者,每逾一日須繳納延滯金新台幣50元,計算至購置成本止(視同毀損遺失)。
2、校友借用期限為二週內(遇例假日順延一天),每逾一日須繳納延滯金新台幣50元,計算至購置成本止,歸還學位服時應攜帶押金收據,辦理無息退還押金。
3、若無法親自繳還者,可找代理人歸還或用郵件包裹方式於上述時間內歸還(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台北醫學大學保管組 收,電話:02-27361661#2342。
4、郵寄資費由借用人自行負擔,請務必附上A4紙,寫上「系所、學號、姓名、電話」及整套學位服(含帽子、帽穗、學位服、博士/碩士披肩)。